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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考研复试通知

时间:2015-06-03     来源:     作者:育明徐老师      点击量:1115

各位考生:

    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考试院的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校公布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附件1)。

二、各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

我校各学院将于3月19日-3月20日公布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含复试分数线),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书,请各位考生于3月21日后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smis.nuaa.edu.cn:81/ksxt/login.aspx查询是否取得复试资格。

三、调剂复试

    我校调剂复试办法及时间安排详见各学院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没有达到我校各学院复试分数线申请校外调剂的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到外校。

四、考生确认复试科目

    各位考生在确认自己获得复试资格后,请于3月23日前在系统内反馈复试科目信息(以便统计试卷份数),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复试科目信息,学院将为其指定复试科目。 

五、考生学籍学历异常

    资格审查中对于报名时系统显示学籍学历异常的考生(详见附件2)如果进入复试名单,请在复试时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如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将不能参加复试:

应届生:须提供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详细说明学籍异常的原因;

往届生:须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yz.chsi.cn/ 或者http://yz.chsi.com.cn/),点击链接“学信档案”后实名注册用户并申请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试时提交给报考院系;如在线认证不成功,则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请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六、加分考生提醒

按照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请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务必在各学院复试分数线划定之前联系所报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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