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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5-06-01     来源:     作者:育明考试研究院      点击量:1263

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西藏民族学院位于渭水之滨的古都咸阳,是西藏和平解放后党中央在祖国内地为西藏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学校。其前身是1958年创建的西藏公学。1965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西藏民族学院。学校是西藏自治区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地区重点建设高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教育部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单位、教育部团队式对口援助高校(现有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对口援助),西藏自治区博士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西藏民族学院建校56年来,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立足西藏、面向全国的办学宗旨,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取得了辉煌的办学业绩。现有民族研究院、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财经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教育学院、外语学院、医学院、体育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基础医学和中国史4个硕士一级学科,29个硕士二级学科,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8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医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491人,其中研究生650余人,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学生占50%。

学校有一支忠于党的民族教育事业、整体水平较高的教职工队伍。校本部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85人,其中:教授等正高职称110人、副教授等副高职称302人,博士、硕士生导师95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67%,有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专家8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位,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8人,西藏自治区学术技术带头人15人。

学校现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汉语言文学、会计学);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要);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行政管理专业);国家民委重点学科2个(中国近现代史、中国现当代文学);自治区重点学科10个(民族学、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门史、中国哲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史、高等教育学、财政学);自治区级特色专业4个(汉语言文学、会计学、法学、新闻学);自治区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行政管理、学前教育、民族学);自治区级教学团队3个(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要、中国古代文学、法学)。

学校现有国家级教学示范中心1个(医学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7个(生命科学基础实验室、高原环境与疾病相关基因研究实验室、现代网络与通信工程重点实验室、西藏教育发展研究实验室、工商管理综合实验室、会计综合实验室、运动生理机能综合实验室);自治区级实验教学中心3个(电子设计实践实验教学中心、医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新闻传播综合实验教学中心),自治区级实验实训基地1个(西藏法学教学研究实训基地),自治区级教学实验室10个(外语教学实验中心、物理基础实验室、计算机技能训练实验室、师范类学生教学技能训练实验室、心理实验教学中心、文物与考古技术实验室、医学检验实验室、非线性编辑实验室、投资与理财实验室、广告设计实验室)。

学校积极推进科研兴校战略,直面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创新能力打造和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学校作为牵头单位,联合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西藏社会科学院等单位组建“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该中心成为西藏自治区“2011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单位;现有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西藏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研究基地、西藏社会和谐稳定与法治建设重点研究基地),自治区重点研究基地1个(西藏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2009-2013年,获省部级以上科研立项240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立项40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项。近五年,学校年均科研经费1386.9万元。有25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许多研究领域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藏学、民族学研究在国内外学术界获得了良好的声誉。现出版《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和《西藏高等教育研究》两种学术刊物。

学校注重与国内外院校和学术机构的合作交流,分别与美国西北拿萨勒大学、法国高等对外贸易学院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是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院校。学校利用对口支援工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科研服务水平,先后与华东师范大学、东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和中山大学签订联合培养本科生协议;与复旦大学合作建立“高原医学与基因地理学研究基地”,与西北民族大学合作建立“中国民族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国家民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藏语语言资源建设研究中心”,与中国人民大学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合作建立“西藏新闻传播与社会发展研究所”。

学校有着良好的办学条件,较为完备的教学设施和先进的教学手段。建有完善的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是教育部信息化试点学校。拥有藏书170万余册的图书馆(其中:纸质图书111.96万册、电子图书64.1万册)、功能齐全的教学医院、55个各类专业实验室等。学院占地1149亩,校园环境幽雅,绿树成荫,景色怡人,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毕业生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先后荣获国家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高校就业工作典型院校”等荣誉称号,2012年跻身全国高校就业50强。

56年来,学校始终秉承“爱国、兴藏、笃学、敬业”的校训,共为国家培养6万余名各类优秀人才,培养出了30多名省部级领导干部,一大批艺术家、作家、教授、医学家、农学家、工程师等杰出人才,赢得了“西藏干部摇篮”的美誉。2008年10月,在学校建校五十周年之际,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发来贺信,向学校建校五十周年表示热烈祝贺。胡锦涛总书记在贺信中高度概括和肯定了学校建校50年来,为西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的重要贡献,希望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发扬优良传统,紧跟时代步伐,积极探索民族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西藏干部培养基地的作用,为推动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改善西藏各族群众生活、促进西藏安定团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党的“十八大”为民族教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强大活力,西藏民族学院再次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当前,学校正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扎实推进学校“十二五”规划实施,大力推进“申博、更名、新校区建设”三大工作,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把学校办成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民族大学,建成在国内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

 
2015
年西藏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须知

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0余名(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热忱欢迎各位考生踊跃报考。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 9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各招生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在复试时进行),具体要求请查询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考生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考生报名按国家统一规定进行,请考生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n(教育网)http//yz.chsi.com.cn(公网)。考生在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信息填写错误由本人负责。档案所在单位与地址,务必落实后再填写,不得随意填写,如档案在高校,档案单位应填写高校名称及档案管理部门。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准考。

(二)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411101114。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网上报考信息经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初试

(一)根据网上公布时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复试

(一)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5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七)学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七、调剂

报考学术学位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学校体检要求。

九、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

(一)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将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在校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十二、学院相关信息:

招生单位代码:10695                       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

联系部门:西藏民族学院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712082

联系电话:029—33755124               联系人:  老师 

电子信箱:xzmyyjsc@163.com                址:www.xzmy.edu.cn

 

注:报名时间或考试时间若有变化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

 育明考研提醒考生,一定要看清楚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相关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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