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考试科目:
①经济理论②能源经济学③外语
跨一级学科考生复试笔试加试科目: ④经济学综合(高政、高宏、高微、计量)⑤经济思想史与经济学说史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笔试加试科目: ④经济学综合(高政、高宏、高微、计量)⑤经济思想史与经济学说史⑥政治理论
注:经济理论含: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
二、考试内容
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进行考察。复试考生应向复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复试。
复试基本内容应包括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