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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核录取工作办法

时间:2020-06-30     来源:     作者:育明教育郭老师      点击量:475

中国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核录取工作办法

  • 发布日期: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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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工作是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以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前提,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核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各招生学院和单位(简称学院,下同)为招生复核工作主体,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院长为直接责任人,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主管院长、系主任和导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本学院复核工作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学院以系或学科为单位分别成立复核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和研究生院成立复核工作督查巡视组,加强对复核过程的检查和督导。

二、复核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复核时间

与硕士研究生复核工作同时启动,延后结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组织博士生复核工作。复核工作结束后一天内,学院在网上公示所有参加复核学生的复核成绩和排名,作为今后拟录取和递进替补录取的依据。

6月10日前在学院主页上公示2020年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公示时间为十天。

(二)复核方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复核采取网络远程复核方式。复核主系统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核,并按照学院要求做好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如有困难,及时向报考学院反映,沟通解决办法。

(三)基本要求

网络及设备要求:应提前准备稳定顺畅的联网途径(宽带网线、WiFi、4G手机流量),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Windows7以上版本,支持Mac)和一部手机。

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安静明亮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核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核过程中,复核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人员。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

位置要求:考生正向面对主机位,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口罩和耳饰,头发不可遮挡耳朵。副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确保可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

纪律要求:复核需要打开的软件,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核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核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音录像。复核期间如发生设备和网络故障,应立即联系报考学院,根据要求启用备用系统或其他操作。

三、复核组织

(一)基本原则

1.安全性原则。采取网络远程复核,避免考生跨地区流动和聚集。

2.公平性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科学性原则。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实施细则

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复核工作办法制定本学院复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复核工作实施细则应包括考生进入复核的基本条件、复核时间及安排、复核方式及考生准备工作、复核的基本程序和主要要求、复核成绩的计算和使用、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网站和研招办网站。

(三)资格审查

根据学院要求,提前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或者邮件提交考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核验结果等电子版进行审核,面试时再次查验。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核。入学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远程复核

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组织考核,考核时间每生不得少于30分钟。

利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人脸识别和信息比对。复核开始前出示博士生报名登记表(主要是照片部分)和身份证进行视频核验。

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确定远程复核内容和成绩占比,具体的考核内容、方式、要求、流程等详见学院复试细则。

考生在面试环节随机抽取复核试题。

考生复核内容不得上网或告知他人。

严格过程监管,复核全程录屏录音录像并保存至少一年。

四、录取

(一)录取、调剂要求

1.未通过博士生初审合格公示的申请人不得录取。

2.复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未参加本学科复核者不得录取。

4.未被一志愿申请专业录取的申请人,可在校内相关相近专业进行调剂,但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基本要求。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

6.根据教育部“不允许博士生校际间调剂”的规定,未参加我校博士生申请考核的申请人不得录取。

7.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申请条件、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选、复核及录取资格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录取类别及相关要求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年龄超过45周岁的申请人,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生。

1.非定向就业生。非在职生(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2)的规定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助学金及助研津贴。享受公费医疗,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生。在职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在读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及其它福利费由原工作单位支付。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委托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三方协议,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和“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项目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

、监督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核结果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核工作进行监督,随机到复核现场巡视检查或加入远程复核平台检查。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核工作办法、复核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学院应主动公开学院投诉举报电话,公开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62734286,校纪检监察举报电话62736994,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82837456。

其它

1.复核费。博士生报名费已包括复核费,复核阶段不得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2.体检。拟录取的博士生在新生入学报到后在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体检结果列入新生资格审查项目。体检及复检不合格者不能通过新生资格审查。

3.全面复查。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替考、伪造或者提供不实信息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研究生院

20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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