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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20-07-18     来源:     作者:      点击量:346

根据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函〔2019〕6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
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关
于做好自治区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
教考〔2020〕8 号)等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为稳妥做好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
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
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
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统筹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
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管理处,主要职责有:
1.制定并发布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复
试工作防疫方案;
2.核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 1 -3.划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数线,公布一志愿考生复
试名单,及时发布调剂公告;
4.对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及成员开
展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并指导监督各学院复试录取
工作;
5.审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6.受理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相关政策咨
询和投诉。
(二)学校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督查小组
督查小组成员由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人员、研究生
教育督导专家、研究生管理处工作人员等组成,按照《新疆农业
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进行督查,主要职责有:
1.受理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申诉和举报;
2.督查各学院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3.督查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本学院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党委讨论决定,
成员中指定一人专项负责防疫工作。主要职责有:
1.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
学院党委审议通过后组织落实;
2.按照《新疆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办
- 2 -法》遴选复试工作人员并组织培训;
3.组建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指导各学科(专业)复试
小组制定复试方案,并指导督查各复试小组开展工作;
4.组织开展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并做好
安全保密及防疫工作;
5.公示本学院考生复试名单和结果,提出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名单;
6.提供本学院考生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条件;
7.对复试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按照《新疆农业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四)复试小组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组建相应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由学科(专业)负责人任组长;同一学科(专业)组建多个复试
小组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组长,组员随机分
配。复试小组须严格遵守《新疆农业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
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复试小组要负责制定复试方案,包含考核的内容、评分标准、
复试程序、流程等,并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后实施。
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 5 人,原则上应为本学科(专业)政治
素质过硬、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且
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科(专业)的教师组成;其中应有 1 人负责
- 3 -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每个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配备一名复试秘
书(教师担任)负责整个复试过程的记录工作,一名技术保障人
员负责提供技术保障。
三、招生计划
各专业按照学校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执行。
四、复试
(一)分数线
学校根据《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
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结合我校实际,确定《新疆
农业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学校分数线),并通过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管理处
网站公布;各学院根据学校分数线,统计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
形成复试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发布。
(二)复试形式
2020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络远程复
试形式。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本校已返校的一志愿复试考生。由考生报考学院统一提供
复试场地,并组织考生进行网上复试。复试组织工作要严格落实
防疫要求,制定防疫专项方案,提前演练,排除可能的疫情防控
风险、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
2.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考生(MPA 考生)。可根据实际生
源情况,采取异地远程线上的复试形式。防疫工作须按照当地防
- 4 -控部门要求进行,由 MPA 教育中心负责制定相关工作方案。
3.其他考生。除以上两种情况的其他考生需提前准备好相对
独立的复试空间,准备两台视频终端设备(建议一台笔记本电脑,
一部手机,摄像头和麦克风正常,)及必要文具,确保两台设备
正常联网,网络通畅。考生如存在无法解决的困难,应及时向报
考学院提出申请。
(三)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录取比一般不低于 120%。
(四)复试内容
各学院要根据学科专业性质和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
保复试考核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原定笔试科目(含加试科目及
联考类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内容以面试形式进行,不再单独组织
现场笔试。
学院应提前准备面试提纲,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为主(应包含思想政治表现、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综合能力以及
原笔试科目的内容),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
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
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面试情况应在复试情况表上进行现场记录。同一学科(专业)
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面试满分 100 分,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复试
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 5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
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不合
格者(折算成百分制,低于 60 分者为不及格),不予录取。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评。一般采取抽题朗读后作答,或者评委
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
3.综合能力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能力、分
析问题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内
容。
4.需要加试的考生应增加加试科目考核内容,适当延长面试
时间。学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单独组织加试。
各学科(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考核内容。相关情况须
在学院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公布。学院复试小组认为
有必要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对相关考生
再次复试。
(五)复试实施细则
各学院根据本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并发布本学院招生复
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要明确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复
试方式、分专业招生计划、基本要求、复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
内容、复试流程和成绩计算办法、公示及申诉渠道等事项,最晚
于复试前三日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五、组织管理
(一)严格考生资格审查
- 6 -1.加强身份核验。学校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运用“人脸识
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
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
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出现“替考”情况,学院技术保障人
员要熟练掌握复试系统审查功能。在开考前、考试中、考试结束
后对其身份进行验证,严格资料审核。
2.学院通过网上远程面试系统,提前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资料
进行审查:
(1)查看系统比对结果,对比对异常提示要进一步核实;
(2)是否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要求;
(3)学信网生成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大学期间成绩单等补充材料;
(5)调剂考生是否符合调剂要求;
(6)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历届考生还须提供定向就业协议
书且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7)加分考生是否在学校提供的可加分名单中。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录取。
(二)加强复试过程管理
1.严格执行《新疆农业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防
疫专项方案》《新疆农业大学公共场所消毒指南》相关规定。
2.采用统一复试平台。学校拟采用统一复试平台,各学院有
特殊需求采用其他平台的,应提前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
- 7 -组审批,确保本学科(专业)所有考生使用同一平台。
3.加强过程监管。复试过程要做到“三随机”即:随机选定
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多个导师组的情况下)、随机抽取
复试试题。同时充分利用技术化手段,切实加强过程管理,确保
复试公平公正。
4.强化培训。研究生管理处要组织开展招生关键岗位和人员
的培训;各学院要切实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提
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各学院要
加强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
意识;复试工作人员须遵守《新疆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5.加强方案演练。各学院要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熟悉软件流
程,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6.做好后勤保障。各学院复试场地要标识清楚、环境整洁,
照明、桌椅设施完好。复试要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一年以
上。录像时注意画面完整、画质清晰,音质清楚。待考区应为考
生提供必要的饮水和引导服务,待考区、应考区、突发情况观察
区应相对独立,不得相互影响。
六、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考生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中 B 类考生的要求,同时符
- 8 -合学校分数线;
3.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
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
出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的正常国
家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
初试成绩必须符合非照顾专业的国家分数线;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
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
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 7 个专业;
7.我校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调剂。
(二)调剂工作要求
1.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并组织复试;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调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一般不低于 12 个小时,考生
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 36 小时;
3.调剂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各学院负责调
剂考生具体遴选工作。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
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
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
- 9 -依据;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
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三)调剂信息发布
学校在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管理处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
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
七、录取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初试权重+100×(复
试成绩÷复试满分)×复试权重。初试权重+复试权重=100%,复
试权重为 30%-50%,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
(二)审核及录检
1.各学院须分批次分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提出拟
录取名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名,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比
较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报研究生管理处。不得以未经
公示的录取条件限制考生录取。
2.各专业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学院内部调整各专
业招生计划的,须附说明。学院拟录取人数(含推免研究生)不
得超过学院总招生计划数。
3.研究生管理处负责审核汇总本年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
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
4.经公示的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教育部
进行录检,录检后形成最终录取名单。
- 10 -(三)录取通知书寄发
学校将依据录取名单,及时寄发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信息公开
各单位要做好信息公开和解释说明工作。
1.研究生管理处负责公布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
方案、学校分数线、调剂公告;公示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复试考生
名单、拟录取名单。
(1)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相关信息在研究
生管理处网站发布;
(2)硕士生研究招生复试和录取方案于复试前公布;
(3)公示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
日。未经公示的录取信息无效。
2.各学院负责公布本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示复
试人员名单。
(1)学院通过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复试人员名单包含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
3.在公布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时需分别公示以下内容:参
加复试考生名单(含调剂复试考生,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
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含调剂拟录取考生,
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二)复议
- 11 -考生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进行申诉与举报,经学校调查
属实,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复议的,责成学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
(三)咨询与投诉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或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咨询、投诉。
(四)举报
若发现招生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可向
新疆农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申诉或举报。
举报专用电话(请勿咨询):0991-8762329
举报专用电子信箱(请勿咨询):xjnydxjjw@163.com(注
明“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招考举报”字样)。
九、工作日程及材料报送
(一)工作日程
一志愿复试工作于 5 月 15 日-5 月 20 日期间进行,调剂复
试工作于 5 月 20 日左右开展,预计 6 月 15 日左右结束。
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在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实
施细则中予以公布。组织多批次复试的学院,每次复试结束后 2
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须按复试
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材料报送
每批次复试结束后,考生复试材料由学院暂存至复试全部结
- 12 -束。6 月 16 日-6 月 18 日间各学院将考生复试材料报送至校研究
生招生办公室,包含以下内容:
1.拟录取名单(分一级学科打印);
2.本年度复试和录取工作总结;
3.复试小组评分材料;
4.研究生复试情况表(按拟录取名单顺序)。
十、保密工作
1.复试录取要遵守安全保密规定。复试开始前,考生须签订
《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诚信复试。
2.工作人员须学习相关保密规定,签订《保密承诺书》。
3.复试试题要指定专人保管,参照我校自命题工作管理办
法,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4.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涉
密事项,复试全过程中考生都不得拍照、录音、录像。复试小组
在复试开始前和结束时要对考生进行提示。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
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
部令第 3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构成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 13 -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
行为的单位及其招生工作人员,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
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
正案(九)》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依纪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实
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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