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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考研:赣南师范学院商学院2020年金融硕士(MF)专业研究生 招生线上复试工作方案

时间:2020-07-25     来源:     作者:      点击量:301

商学院2020年金融硕士(MF)专业研究生

招生线上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赣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办法》,制定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指导原则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研究生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二、复试分数线

1.我院执行国家公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再另行划线。享受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考生的初试成绩以加分后的为准,如加分后达到了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则一并列入复试名单。

三、复试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试专家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和复试监督小组。

1)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学科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工作秘书等人组成。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本学院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负责本学院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指导复试专家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负责审核复试专家小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复试的其他情况;审核拟接受调剂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复核;根据初试、复试的综合成绩和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拟录取名单;负责处理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中的其他问题。

2)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由学位点负责人、学位点导师代表等组成,命题教师与命题相关人员不参与复试专家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学科(专业)复试内容确定、复试题库建设及线上面试工作。每个复试专家小组成员5人。线上面试时,每个复试专家小组另配备1名复试助理和1名复试工作秘书。负责线上复试专家与考生协调、考生面试次序安排、时间协调、系统调试、网络技术保障及突发事件处理、复试资料准备、现场记录收交等。

3复试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纪检委员、导师代表等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监督本学院复试、调剂和录取全过程和各环节工作。监督小组深入本学院线上复试现场,监督线上复试各环节工作。负责受理考生有关申诉等。考生复试申诉电话在复试前向本学院考生公布。

4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由学院负责学生工作领导、班主任、辅导员等组成。负责审核考生政审材料;负责对考生进行线上面对面的交流,了解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结合政审材料和面对面交流,综合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并向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提交考核结果等。

四、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考生将以下材料(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发送到张淑英老师的电子邮箱(136167590@qq.com),在综合面试时考生在线上面试系统进行人脸识别。复试前,同时按要求将材料上传到线上面试系统: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3)应届考生: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

4)往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纸质认证报告);

6)《赣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治审查表》;

7)学习成绩单、荣誉证书、科研成果等;

8)考生填写签字后的《赣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表》;

9)考生核对签字后的《赣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信息核对表》。

在开学时,学校对上述材料的原件进行集中审核;审核未通过者,取消入学资格。

2.体检:我校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布后,已被拟录取的考生按照体检标准至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5天内将体检结果以线上方式提交给报考学院负责老师张淑英电子邮箱(136167590@qq.com也可以自愿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体检报告,体检报告时间在复试资格审查前一周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教学学院将本学院考生体检结果汇总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统一汇总后报校医院,由校医院根据考生体检结果,提出考生体检是否合格的报告。体检不计入复试成绩,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开学报到后学校将再次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3.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在线上面试之前完成。具体实施方案由教育科学学院和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中心制定,由商学院组织实施。采用线上测试方式进行,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提供学院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4.线上面试: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专业笔试形式有一定调整。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上面试方式,线上面试采用统一面试平台(请考生提前做好线上复试相关条件准备:一部智能手机加一台笔记本电脑、或两部智能手机保证双机位监控,单人单间的线上面试环境,无线网络或 4G 网络等。)。总时间20-25分钟,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5分钟、专业基础测试与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共计1520分钟

一般包含以下内容和要求: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

英语能力测试并入面试环节,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外国语学院负责制定测试方案和安排测试专家,商学院具体实施。具体实施方案见《赣南师范大学2020年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英语综合能力测试方案》。外语能力测试总分100分。

2)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程序与要求:

考生介绍简历等情况,时间1-2分钟;

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掌握,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测试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笔试参考书。60分。考生现场抽签回答相关专业问题。时间为每生8-10分钟。满分100分。

ƒ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培养潜质、科研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以及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与礼仪举止等。时间6-8分钟;满分100分。

5.部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和高职高专毕业后满 2 年)、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参见《赣南师范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同等学力加试在线上面试之前完成。采用线上笔试形式。每门科目考试时间 1.5 小时,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在线上面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政审材料进行审查,并在专业与综合能力测试过程中与考生进行面对面交流,全面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结合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做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论。

五、复试时间与费用

1.商学院金融硕士专业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520日以后进行。根据我校复试录取进度,拟进行两到三次复试。每一批次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另行公布。

2.不安排考生来学校复试。网络远程复试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网络服务费等由考生自理。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结果公布

1.复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专业基础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三部分组成。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 分(专业学位折算后低于30 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 60 分(专业学位折算后低于90 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 18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各部分成绩所占比重。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专业基础测试、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0.5∶1∶1.5。

3.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比为7∶3。

4.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 +复试成绩÷3×30 。

5.复试结束后两天内在研究生院公告栏和网站上公布复试结果。

七、调剂

学校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按教育部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1.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我校在接收初试科目《数学三》考生的同时,接收参加金融硕士联考《396经济类联考》考生调剂。

2.调剂工作程序与要求

1)国家复试分数线确定后,学校根据一志愿上线考生情况,结合招生计划确定并公布接受调剂考生专业信息。

2)学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具体由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学院应及时登录调剂系统选择调剂考生,及时与考生沟通,做好咨询与服务工作。

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并根据复试工作进度及时更新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专业信息。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36小时内未被选入复试备选库的考生,可自行改报其他志愿。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2020年金融硕士专业调剂比例不低于11.5

5)调剂考生名单选定后,经复试工作小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报研究生院。

6)研究生院对各学院审核通过后的名单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凡未通过国家调剂服务系统报名的调剂一律无效。

7)考生登陆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并按照学校规定参加复试。

8)复试合格的考生由研究生院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

9)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

10)学校根据调剂录取工作进度及时更新调剂专业信息并开放(关闭)相关专业调剂系统。

八、录取

1.教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按照《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以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按照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的初试、复试折算后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以便对考生政治思想情况进行全面审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寄送人事档案的考生,不予录取。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4.第一次复试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院收回统筹。如分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有追加或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从该专业(方向)符合录取条件的候补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进行再次复试。

5.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

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8.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 由研究生院负责在研究生院公告栏和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 天。

9.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复试录取监督制度。复试录取监督贯穿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全过程。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及本《办法》,严格遵守纪律,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2.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的有关工作。

3.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5天内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研究生院在接到正式复议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会同学校纪委监督检查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教学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复议结果以书面方式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向考生反馈复议结果。

研究生复试咨询及申诉电话: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7978393666

商学院咨询电话:18270746058

商学院监督电话:13576686550

、其它

1.在职考生必须提前处理好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所产生的问题。因上述问题产生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试考试诚信档案》。

3.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4.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本办法有关要求如与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不一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本办法由商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赣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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