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除会计硕士外,其余招生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均执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具体如下:
学术学位学科门类专业总分单科(满分=100分)单科(满分>100分)02经济学020100理论经济学333456803法学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315436507理学070100数学278375608工学080200机械工程2543451080300光学工程080400仪器科学与技术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2300交通运输工程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100生物医学工程083900网络空间安全12管理学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335466913艺术学130500设计学3373553 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名称总分单科(满分=100分)单科(满分>100分)025200应用统计3334568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3154365055100翻译3454974085400电子信息、085500机械、085600材料与化工、086100交通运输2543451125100工商管理1653978125300会计2053978135100艺术337355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248304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初试满分500分的专业总分不低于248分、满分300分的专业总分不低于150分。单科:执行报考学科门类/专业类别对应的国家B类单科线。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报考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自动获得复试资格,请关注后续学校及各学院复试安排,并做好复试准备。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需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相关事宜请考生在5月15日前与各学院联系并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且达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专业分数线的考生,请在2020年5月15日之前将本人《身份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1953705626@qq.com。
4.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加分政策的考生,若加分后,达到我校报考专业复试线的一志愿考生,请在2020年5月6日前将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材料扫描件等)发送电子邮件至1953705626@qq.com。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并批准参加复试。
5.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上线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需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相关事宜请考生在5月15日前与各学院(部门)联系并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6.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制定硕士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及调剂相关事宜,请考生留意我校官网后续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