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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考博:北方民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 ​

时间:2020-08-12     来源:     作者:      点击量:362

北方民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国疫情防控形势和宁夏疫情防控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原则,启动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研究生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学院分管学生思政工作、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学位点导师组组长、博士生导师代表等,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工作组主要职责:

1.切实落实博士研究生考试工作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2.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考试工作细则。

3.负责对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工作人员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4.学院博士研究生考试工作组成员向组长签订保密责任书,组长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保密责任书。

(三)学位点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导师组,组长由学位点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博士生导师等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5名且为单数。导师组主要职责:

1.负责本学位点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

2.做好考试工作中一切过程性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3.负责对网络远程考试系统操作人员和视频监考员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4.导师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向学院博士研究生考试工作组组长签订保密责任书。

(四)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成立网络远程考试技术保障组,负责网络远程考试期间网络及相关技术平台的正常使用,提前组织培训、模拟演练,确保网络远程考试平稳进行。

二、考试原则

(一)坚持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原则,根据宁夏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原则,科学设计考试内容,确保博士研究生选拔的公平性。

(二)坚持招生考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外语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五)坚持客观评价。考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每个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

(六)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七)坚持回避原则。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主动回避考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八)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考试形式和内容

本年度博士招生考试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科目:专业课笔试和外语测试

初试方式:闭卷笔试

考试时间:每科考试时长60分钟

试卷分值:每科试卷满分均为100

初试总成绩=初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

(二)复试

复试科目:专业课笔试、面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笔试)

复试方式:闭卷笔试和面试

考试时间:专业课笔试时长为60分钟

专业面试时长为每生20分钟

同等学力加试(笔试)科目每科时长30分钟

试卷分值:每科满分均为100

复试总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三)考试内容

1.初试及复试考试科目参见《北方民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目录》。

2面试内容包括考生个人陈述(含自我介绍、学术研究背景、对本学科前沿领域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专业水平考查等内容。专业水平考查通过随机抽题的方式进行。

3.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北方民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目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

五、网络远程考试平台和环境

(一)考试平台

本次网络远程考试将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软件作为主平台,腾讯会议或钉钉视频会议作为辅助平台。

(二)考试设备

网络远程考试设备需满足“双机位”要求。考生需准备两部配备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终端设备。一部设备用作“主机位”(电脑、手机或平板电脑等设备),提供考生正面视角,采集考生音、视频源,登录系统进行考生人脸识别、身份验证等。另一部设备用作“辅机位”(手机、平板电脑等可移动设备),放置在考生后方45或根据考官要求移动至指定角度拍摄,以确保监控范围覆盖主机位屏幕和考生答题区域等。

考试前考生须调试好设备并安装测试相关软件平台,根据需求准备相关设备的电源、充电宝、拾音器、麦克风等设备。辅机位移动设备需准备支架。考生应准备一部应急移动电话,用于应对意外突发情况。

(三)网络环境

建议使用信号良好的4G/5G网络或稳定的有线、WIFI网络完成考试。考试前进行网络测速,避免出现因网速过低或网络不稳定造成的考试中断。

(四)考试环境

1.考试环境应相对独立、无干扰;

2.考试期间不得有其他人在场,否则考试无效;

3.考试环境光线明亮,确保考官和考生视频影像清晰;

4.除考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考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资料、电子设备等;

5.考试前关闭考试设备的通话、录音、录屏、直播、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6.考试期间使用的设备不得储存或通过网络查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6月28日—6月29日

(二)考试资格审查

考试前考生须根据《北方民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关于北方民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提交考试资格审核材料,未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博士考试资格。

(三)网络远程考试

1.考试确认和报到测试

(1)考试确认

已成功报名的考生可自2020年6月15日起登录“研招网”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于6月22日前将本人亲笔签名的《准考证》和《北方民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扫描件发送邮件至bmdyzb@163.com进行考试确认,发送邮件后需致电研招办确认接收情况。未按时进行考试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2)考试报到测试

6月24日,学院安排考务人员(系统管理员、候考官或视频监考员)负责考生的网络远程考试报到,指导考生测试考试系统和熟悉考试流程。无故未按时参加网络远程考试报到和测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2.考试流程

(1)学院通过抽签随机确定考生所在考场,并将考生信息添加至该考场(具体考场信息另行通知)。

(2)考生登录考试系统,通过人脸识别认证,阅读并签订承诺书。

(3)考生进入候考室,候考官进行考前检查和准备工作,包括逐一核查考生身份,检查考生仪容仪表和考试环境,确认双机位摄像头的音频、视频传输清晰流畅,宣读考场纪律等。

(4)在候考时,考生不得与他人交流,一经发现,立刻取消考试资格。

(5)笔试考试前考生须提前下载打印《北方民族大学2020年博士招生考试专用答题纸》,做好考前准备。

(6)笔试考试时,考生在答题纸上进行笔试作答后按要求回传至指定电子邮箱。

(7)面试前随机确认考生次序,考生按序依次进入考场。

(8)考生进入面试考场时视频监考员再次核查考生身份和考试环境等,面试考试正式开始。面试由导师组通过现场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绩按导师组全体老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分计算。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网络远程考试,无特殊原因未按通知时间到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手持设备进行考试;不得使用蓝牙耳机和外接耳机;不得接听电话;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不得使用虚拟背景;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或接受其他信息。一经发现上述情况,取消考试和拟录取资格。

(3)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未经监考老师同意擅自操作考试终端设备退出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考官要求退出考试现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场或考场。

(5)学院应对考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做好考试资料的备份工作,并在考试结束后将全部资料提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拟录取规则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公布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普通计划考生,在综合考评考生各方面素质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政策和招生计划,报考某位导师的所有达到考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拟录取。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在综合考评考生各方面素质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政策和招生限额,按总成绩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排名),由高至低进行拟录取。

根据教育部关于“骨干计划”汉族招生比例限额的规定,我校本年度没有“骨干计划”汉族考生招生名额。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一律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

(2)单科成绩不合格(未达到考试成绩基本要求);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单科低于60分);

(4)考试违纪违规;

(5)违反招生考试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拟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拟录取。

(六)学校在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拟录取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审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八、考试的监督和复议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考生对考试过程和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工作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将及时告知考生。   

研招办申诉电话:0951-2068203 

邮箱:bmdyzb@163.com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951-2067810

九、其他要求

(一)学院高度重视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提前谋划,制定细化、可行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细则。

(二)学院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确保考试题目内容科学规范。

(三)学院做好网络远程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考试相关人员均要熟练使用网络远程考试相关平台。

(四)学院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网络及其他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

(五)学院做好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试宣传、指导、服务工作,加强对考生参加网络远程考试工作的指导,安排专人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六)学院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情况。

(七)学院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保密工作,确保网络远程考试公平公正公开。

(八)学校及学院以网站、电话、邮件、短信、各通信平台方式公开或发送的相关信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九)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

(十)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并按协议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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