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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考研:延安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20-08-17     来源:     作者:      点击量:310

延安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文件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完善复试规则,规范复试程序,提高复试有效性,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纪委监察处领导、研究生处负责人以及各院系所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二)各院系也应组成本院系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院长(主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指导、协调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院长(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为直接责任人,书记为监督责任人。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对复试教师进行有关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和保密工作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培训的教师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三)复试小组的组成  

各院系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5-8名教师组成,负责对考生的面试。组长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小组的组成由本单位招生工作小组审定,报研究生处备案。  

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复试问题及办法,精心组织命题及面试等工作。特别要制定在网络复试模式下的面试细则。

(四)由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成立招生录取工作检查小组,负责全校各院系所在招生中每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研究生处也应自觉接受校纪检部门的监督,重大问题的研究都应请监察部门派员参加,保证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客观、公正。

二、复试时间和方式

第一轮:拟定于5月6日—17日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

第二轮:拟定于5月20日—29日进行校外调剂考生复试

复试方式:线上网络远程复试模式,拟采用教育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以下简称面试系统)。技术保障基本要求如下:

(一)考生要求提前按照《延安大学2020年研招复试考生准备材料清单》准备面试环境并联系报考院系所进行远程测试演练。操作手册由各院系所及时发放给考生。

(二)面试组长、面试考官和各级管理人员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电脑浏览器使用最新版Chrome浏览器。原则上所有复试工作在学校监控教室内集中进行。网络信息中心要保障面试场所网络畅通。

(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要积极主动准备好各自使用的仪器设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试工作。

(四)技术保障确有困难的面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由各院系协调予以解决。

(五)技术保障确有困难的异地考生,要提前3天告知院系招生工作联系人,院系和学校协商予以兜底解决。

三、复试考生范围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国家一区和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2.我校同意一志愿调整学科方向(专业领域)和校外调剂复试申请的考生;  

3.经省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批准的符合相关政策的考生。

(二)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各院系参加复试人数与招生规模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20%。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由研招办或报考院系所在网站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论。  

(三)复试前进行复试考生资格审核。考生需在面试系统提交以下审核材料:

1.审核材料按照 《延安大学2020年研招复试考生准备材料清单》在面试系统提交。各院系所要在面试前对考生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材料不齐全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列入复试名单,不得安排面试。

2.学历校验有问题的考生还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不能提供者不得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复试内容包括:  

1.心理健康测试;

2.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3.综合面试(含专业课考核);  

4.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公共管理和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二)复试方式。  

1.心理健康测试采用学校网络测试,测试结果供院系录取时参考使用。测试工作按照《延安大学2020年研招考试心理健康测试基本规范》执行。

2.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系统。

3.综合面试(含专业课考核等)采用面试系统。面试时间由各院系确定。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还要在此环节以问答的形式完成专业技能测试。各院系所也可在环节进行有关专业技能、实验操作问答等考核。面试按照《延安大学2020年研招考试远程面试基本规范》执行。

4.公共管理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按照《延安大学2020年研招考试思想政治理论和加试科目考试基本规范》执行。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课考试。考试按照《延安大学2020年研招考试思想政治理论和加试科目考试基本规范》执行。

(三)其它复试(查)。复试期间还将对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和资格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资格审核者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四)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的各个环节。  

五、复试成绩    

(一)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为5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综合面试(含专业课考核等)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公共管理和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成绩采用二级制(合格和不合格),合格者成绩统一按50分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专业课考试,每门课程成绩采用二级制(合格和不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考生在复试阶段暂不进行体检。录取进校后由学生处会同院系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成绩总分为150分(公共管理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为200分),缺少任何一项复试环节者,不予录取。

(七)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定办法为:  

1.考生总成绩(除公共管理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1.5×30%;  

2.公共管理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总成绩÷2×30%;  

六、调剂复试    

(一)调剂复试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调剂复试标准。

(二)调剂复试考生初试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的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试题种类原则上须与拟调剂专业使用的统考试题种类一致。

(三)申请校内调整学科方向(专业领域)的考生原则上必须在一志愿考生复试前完成,录取时按校内调整考生对待。

(四)校外调剂考生必须在复试前完成调剂申请程序,复试后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专业录取。

(五)调剂其他事项按调剂正式公告执行。

七、招生录取

(一)录取工作严格贯彻“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各院系所应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心理健康测试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报考志愿以及学校下达的招生规模数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确定录取类别。兼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报送录取情况时按学习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填报。

(二)各院系所必须在复试前按照学校下达的计划数和生源情况确定并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分专业招生计划要在复试前报研招办备案。

各院系所可以根据学科特点确定按一级学科(专业类别)或分学科方向(专业领域)进行复试录取工作若按学科方向(专业领域)进行,招生计划也要按照学科方向(专业领域)分配。

(三)各院系所提出的拟建议录取名单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全日制学术学位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执行,不得更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招生计划之外对考生承诺拟录取。

(四)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

(五)未完成要求的复试环节者,不予录取。

(六)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再次复试完成后,确定是否录取。

(七)录取入学后,各院系所要对全体考生进行认真复查,若发现资格不符合、人像不一、笔迹不符、学术水平差异较大等情况,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以取消该生学籍。

八、进度安排

第一轮复试: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拟定2020年5月6日—17日。各院系应做好复试准备工作,按规定时间将本院系复试工作方案报研究生处研招办。  

(一)各院系应于5月8日前将本院系招生领导小组名单、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名单、本院系复试方案、时间、地点等报研究生处。  

(二)复试安排按照《延安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一志愿考生)》执行

(三)各院系复试完成后,必须在24小时内向研招办报送复试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以及需要保存的档案材料。

(四)研招办审核复试成绩后进行公示。

第二轮复试: 

校外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拟定2020年5月20日—29日。各院系所应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具体安排由各院系所确定并报学校备案。

(二)各院系复试完成后,必须在24小时内向研招办报送复试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以及需要保存的档案材料。   

(三)研招办审核复试成绩后进行公示。

九、公开公示

(一)招生计划公开。各院系必须在复试前按照学校下达的计划数和生源情况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在本单位网站或公告栏公布,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得更改。

(二)复试办法公开。各院系应根据学校的复试办法制定本院系的实施细则,并于复试前在本院系网站或公告栏公布。

(三)复试考生名单公示。研究生处应在网站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包括一志愿考生名单、校内调整考生名单和校外调剂考生名单。公布内容包括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和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也应公布。

(四)成绩公示。各院系复试结束后,应在本单位网站或公告栏公示复试考生的成绩情况。公布内容包括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各单位不得公布拟建议录取情况。

(五)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研究生处应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有增补或替补录取情况,则对变动情况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接受举报受理单位:延安大学纪委办公室;接受举报电子信箱yadxjw@163.com; 接受举报电话:0911-2650033。  

十、纪律要求    

(一)招生录取小组成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政策、不循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二)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实行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公示制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公正、公平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及有关人员应认真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顺利完成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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