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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考博:兰州大学文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实施细则

时间:2020-08-24     来源:     作者:      点击量:632

文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兰州市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结合兰州大学2020年博士招生工作的相关安排,经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招生考试工作由文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完成专业面试、外语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工作。
二、考试形式及安排
文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用网络远程的形式,统一使用“钉钉”平台考试。综合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面试等环节。
(一)材料提交
准考考生须在初试前3日内添加工作人员好友,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身份核验。
1.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在正式考试之前将手持《居民身份证》的清晰照片(拍摄要求见《使用指南》附件1),签字版的《兰州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附件2)《兰州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知晓书》(附件3)、《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4)发送至zhongwxyz@lzu.edu.cn邮箱,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正式考试。
2.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士激励措施的工作指南》(教人司〔2020〕41号)的通知精神,2020年我校将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考生(援鄂、获市级以上表彰、参与定点医院防疫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来自52个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在复试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硕士期间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以及攻读博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二)复试形式及安排
2020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远程在线复试的方式进行。
1.申请材料评价(100分,占总成绩的20%)
学院按专业成立申请材料考核小组(包括考生报考的导师,一般不少于5人),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考核,并给出成绩。
2.面试考核
面试时间:6月13日-14日,8:00-19:00(具体考试时间及名单见《文学院2020年博士生招生考试复试安排》)。每名考生30分钟。
面试平台:钉钉。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面试(100分)、外语能力测试(10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综合主要考核所报考专业的基本知识、前沿进展、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与综合素质等。所有报考的考生均需参加这一环节的考核。
面试形式:考生汇报采用口头报告形式。内容包括: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含毕业学校、专业、发表论文等),已开展科研工作与取得的成果(含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途径、主要进展及其本人的主要贡献等),博士期间的研究工作设想(结合提交的相应书面材料进行)等。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展示进行提问。
4.面试流程:
(1)学院将于6月13日上午8:00进行正式网络考试。请考生关注学院官网通知,保持手机畅通,保证设备和网络正常。
(2)由复试小组秘书用“钉钉”对考生发起邀请,考生在接到邀请后进入面试室,按照复试小组秘书指示,首先将摄像头旋转360度,调整好后进行自我介绍,并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3)面试开始后,首先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能力测试,随后进行专业面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4)面试结束后的考生不得泄露面试内容,如有违反将取消考生复试成绩。
(5)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6)复试专家组秘书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填写《兰州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记录表》,交学院妥善保存。
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如出现突发技术故障,影响复试工作正常进行的,由面试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调整复试安排或复试内容。一旦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行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
5.复试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申请材料评价*20%+(专业面试成绩*8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80%
(三)录取
在学校下达给各学科当年的博士生招生指标内,按导师本年度博士招生名额指标,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报考每位导师的学生最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上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包括申请材料成绩<60分者,专业面试成绩<60分者,总成绩<60分者,均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考生(援鄂、获市级以上表彰、参与定点医院防疫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来自52个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五)入学后资格审核
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视频系统要求
考生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并按照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钉钉。
1.良好的网络环境。
2.独立应试空间。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应试期间安静整洁,无遮挡、无死角。
除考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考试场所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考试期间考生须一人独处独立空间,严禁他人进出考场,否则考试无效。
3.身份认证及资格审核材料。
4.摄像头保持清晰。
四、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信息公开公示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chinese.lzu.edu.cn/)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安排及复试成绩、招生计划等信息。复试期间如有疑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一)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31-8913707
电子邮箱:zhongwxyz@lzu.edu.cn
联 系 人:牛老师
办公地点:兰州市嘉峪关西路9号逸夫文科楼302室
(二)学院申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申诉电话:0931-8913742
电子邮箱:changyq16@lzu.edu.cn
(三)学校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304 室
复试期间防疫要求按照国家与地方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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