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办法:
(一)进入复试考生的要求及复试分数线
经济学院复试考生必须达到学校及学院规定的最低控制线要求。根据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复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经济学院复试分数要求如下:
1.普通招生计划各专业复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1)外国语成绩不低于60分;
(2)业务课成绩不低于120分。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复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1)外国语成绩不低于50分;
(2)业务课成绩不低于100分。
3.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的复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研究生院发布,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确定并负责公布,公布的复试考生参加我院的复试,拟录取名单也由研究生院确定。
(二)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原则
1.复试考生需达到学院的复试分数线,按照报考导师的初试成绩(其中外国语成绩占33%,专业课成绩占67%)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当初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的复试比例为1:2,但不足复试差额比1:2的导师,可以按照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复试,等额复试仅限于上线人数与实际招生人数相等的情况。
2.根据复试成绩合格考生的最终成绩,按照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导师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列入拟录取名单。若导师无上线考生或复试成绩不合格,实行专业内调剂,一志愿录取完毕后,根据专业内最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调剂录取。
(三)远程线上复试系统:复试主系统为华为云Welink,复试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
(四)复试前的准备工作
1.做好远程线上复试软硬件等的准备和测试。考生应提前准备符合“双机位”线上复试的设备和环境。准备好带有清晰摄像头且电量充足的电脑1台和手机1部,根据个人需要准备外接麦克风、摄像头、手机支架、音箱等设备。
2.确保“双机位”正常运行。电脑用于登陆线上复试系统进行正面复试,正面摄像应保证考生双手在视频内可见。手机用于考生后方全场面视频监控,用于视频监控的手机应置于考生斜后方1.5米左右,保证视频画面呈现考生腰部及以上部位和第一机位的屏幕图像,复试前需要对复试空间进行360°展示。考试过程中不得转换考试界面,不得开启任何无关程序,不得人为中断任何一台设备。
3.确定安静明亮、不逆光的独立空间,防止复试过程中被干扰。
4.选择良好稳定的网络环境,有线网络、WIFI、4G或5G网络中任选两种作为备选,“双机位”不要在同一种网络环境,手机话费充足,确保移动网络信号持续。
5.复试过程中考生应坐姿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不得遮住双耳,不戴帽子、不戴饰品、口罩、墨镜、耳机等。
6.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请加入博士招生复试工作QQ群:851038042
(五)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重点核查考生的学位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鉴定是否合格。查验考生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件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生证注册信息)、身份证件,并留存考生的学位(已毕业考生)或学籍(应届硕士生)认证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进入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位(学籍)审核、不能按期取得学位证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
报考资格审核时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已经毕业考生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研究生的学生证原件。
2.已经毕业考生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2020年报考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注:(1)《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详见校研究生院公布的《中央民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相关认证报告详见经济学院官网《相关认证报告的获取途径》。
(2)分别将身份证、证书原件,《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及《相关认证报告》进行扫描或者拍照,以“姓名+考号+联系方式”为文件名,内含“1-姓名-身份证原件”、“2-姓名-证书原件”、“3-姓名-审查表”、“4-姓名-认证报告”四个文件,于7月1日前发送至minzujingji@163.com中,原件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文华楼西区1223办公室,张老师。联系电话68933674,邮编100081。只接收EMS邮寄方式。
(六)复试的考试形式及内容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按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二级学科进行。
1.复试形式:采取远程线上复试方式进行。
2.考核内容:综合面试。
3.考核流程:
(1)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为20分钟。复试秘书负责计时,时间到面试即刻停止。
(2)考生进入考场后抽签回答问题,回答结束后请说“回答完毕”。
(3)复试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取复试组成员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终综合面试得分。
4.特殊情况处理:
在复试过程中遇到如出现卡顿、掉线或硬件故障等情况的处理。卡顿或掉线耽误的时间不计为考生的复试时间,重启复试后再继续计时,已作答完毕的试题有效,单机位掉线3次、单机位1次掉线2分钟以上、双机位同时掉线,正在作答的试题作废,重新抽取试题,或由复试组重新提问,考生针对新的试题或提问重新作答。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再次发生,中止考试,将该考生考试时间调换至最后重新进行或重新安排时间复试。
二、最终成绩的计算及相关要求
考生最终成绩由以下三部分加权合成:
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10%。由招生导师根据考生提交的书面报考材料评分。
初试总分:初试科目为外语和专业课,各单科成绩均须达到学校、学院制定的复试分数线,外语成绩计入总分,初试总分换算成百分制。
计分方式为初试成绩=外国语成绩×33%+(专业课成绩÷2)×67%。初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40%。
复试总分:复试总分为百分制,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50%。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录取。
最终成绩:低于60分不得录取。
三、成绩公布
在复试工作完成以后,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的最终成绩,公示期为三天。
四、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处理
研究生招生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音、录像,不得将考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不得人为中断网络,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否则按照考试作弊处理,取消成绩。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在考试过程中,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初试、复试、录取资格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初试、复试、录取、学习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五、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经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各复试小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闫妍副书记巡视各面试小组的复试工作。
3.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初试专业课成绩、复试成绩负责。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布2日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招办)提出申诉。
4.复试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2544
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10-68939003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六、其它事宜
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七、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文华楼西区12层1223室)。
邮政编码:100081
电 话:010-68933674
经济学院
2020年6月29日
附件【附件1:复试安排.docx】已下载30次
附件【2020年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xlsx】已下载63次
附件【附件2:相关认证报告的获取途径.docx】已下载3次
为保证最佳浏览效果,请使用 1280×1024 的分辨率浏览
上一条:2020考博:中央民族大学关于转发我校研究生院20
下一条:2020考博: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