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 学院 2020 年 学术型 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学院分一级学科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一级学科拟招生计划数(硕博连读数) 复试比例不超过
0402 心理学 6(0) 1:4
备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可能根据生源质量状况,对前期制订的拟招生计划进行适
当调整。
二、 网络 远程 复试时间及安排
开始时间 安排
6 月 28 日上 午
8:30、 下午 13:30
网络远程面试。
三、 考生报考材料评定办法
依据报考材料综合考察考生学术水平、培养潜质和创新能力,其中学术水平占 50%,培养潜质占
25%,创新能力占 25%,此项评定为基本标准评定,评定等级为合格和不合格。报考材料评定仅作
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内容及考核方式
复试内容 考核方式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随面试一起考核
2.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随面试一起测试
3.专业面试 面试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面试
五、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外语口语、听力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 10 %;
2.专业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 90 %;
3.报考材料评定分数仅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初试、复试总成绩权重
分配
初试总成绩占 40%,复试总成绩占 60%
2.录取成绩合成 初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复试总成绩×60%
七、录取办法
1.按一级学科的录取成绩排名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