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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20 年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20-10-30     来源:     作者:郭老师      点击量:689

教育学院  2020  年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学院分 专业 领域 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专业领域代码及名称  学习方式  招生计划  复试比例不超过

0451 教育  全日制、非全日制  21  1:4

备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可能根据生源质量状况,对前期制订的拟招生计划进行适

当调整。

二、 网络远程 复试时间及安排

开始时间  安排

6 月 28 日 8:30  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院系进一步通知。

注 :1. 考生须在院系通知的复试时间前 1  小时内完成取号。

三、 考生报考材料评定办法

依据报考材料综合考察考生学术水平、培养潜质和创新能力,其中学术水平占

50%,培养潜质占 25%,创新能力占 25%,此项评定为基本标准评定,评定等级为

合格和不合格。报考材料评定仅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复试内容及考核方式

复试内容 考核方式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随面试一起考核

2.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随面试一起测试

3.专业面试  面试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面试

五、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外语口语、听力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 10%;

2.专业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 90%;

3.报考材料评定分数仅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初试、复试总成

绩权重分配

初试总成绩占 40%,复试总成绩占 60%

2.录取成绩合成  初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复试总成绩×60%

七、录取办法

1.按所有复试考生录取成绩排名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八 、特殊说明

请考生将如下材料在 6 月 26 日前发送至邮箱 jyxy2020fs@163.com:1.博士生期间拟

开展的研究计划;2.硕士学位论文;3.与报考方向相关的两项代表性研究成果;4.简

历。邮件请以“教育博士-专业-姓名-考生编号”格式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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