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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0-11-30     来源:     作者:郭老师      点击量:605

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11-13  点击量:6637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21年拟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250人左右,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院系招生名额为拟招生人数(含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具体以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为准。录取阶段学校和学院根据生源等情况可能对招生名额作适当调整。

二、招生方式

我校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四类。

“硕博连读”仅招收已获取我校2021年硕博连读生资格的在读硕士研究生。

“直接攻博”主要接收全国已获得2021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在每年9-10月进行,具体见“2021年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实行“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院系为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具体实施细则见“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数学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物理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试行)”。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2021年不再通过“普通招考”方式进行招生。

三、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即2015年8月31日之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有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3)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成绩单)。

3.非学历教育(有硕士学位证,无毕业证)的专业学位人员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截止前(2020年12月15日)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提交认证证书、应届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5.现役军人报考,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6.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

7.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

8.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9. 部分学院对2021年招收博士生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等),请考生仔细查看我校《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的备注信息,避免错报,因错报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名及交费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具备报考条件者方可报考。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每位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不得兼报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报名和交费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9:00—12月15日16:30。

网址: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

2.报名费200元/人,采取网上交费方式,不接受现场交费。报名费一经缴纳,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将不予退还。

3.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具体事宜见研究生院网站后期通知。

六、资格审查

2021年,我校实行网上资格审查,所有成功交费的“普通招考”考生均须在网报规定时间内(2020年12月1日9:00—12月15日16:30)按要求(见《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说明》)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学校依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等,组织专人对考生的学籍、学历、学位等情况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后期方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20年12月底通过报名系统“站内信”的方式发送给各位考生,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站内信”信息。

七、入学考试

1.初试

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思想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

时间:2021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在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复试

达到学校与院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复试方式、比例:

我校采取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内容:

①考生复试材料综合评定;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③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

④专业水平面试;

⑤部分院系加试;

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复试提交材料:

“普通招考”考生须在复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报考院系。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②最后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

③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④《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网报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字,报名信息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能更改。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信息表》须有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署的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⑤两份专家推荐书。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并请专家填写。专家须具备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⑥硕士课程成绩单。成绩单由考生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公章。

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若提供复印件须将论著的版权页一同复印。

⑧硕士学位论文。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交。

⑨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提交,复印本人信息页及注册章加盖页。

八、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2.博士生学制为4年。

3.录取(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我校,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我校。考生录取时的“录取类别”即为报考时“报考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谨慎选择。

4.在录取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首都师范大学签订三方协议;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首都师范大学签订双方协议。

5.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九、学费标准和奖助方案

1.学费标准

我校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10000元/生/年,按学制4年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前缴纳。2021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奖助方案

奖助方案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十、住宿

2021年,我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不安排住宿。

十一、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报名、初试成绩、初试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c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招生专业目录查询注意事项

①专业代码中含“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立的二级学科专业,含“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

②姓名后带有“*”的导师为兼职导师,兼职导师原则上不单独招生。

3.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 联系方式

(1)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grad.cnu.edu.cn/

咨询电话:010-68902658,传真:010-68428574

办公地点:校本部主楼40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48

(2)首都师范大学各博士生招生院(系)联系方式

序号

院系名称

联系人

电话

1

政法学院

李老师

010-68902681

2

心理学院

龚老师

010-68907359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臧老师

010-68901471

4

教育学院

刘老师

010-68901745

5

文学院、诗歌中心

方老师

010-68902306

6

历史学院

宋老师

010-68902154

7

音乐学院

钟老师

010-68902382

8

美术学院

英老师

010-68903500

9

外国语学院

关老师

010-68901969

10

数学科学学院

张老师

010-68902352

11

物理系

尹老师

010-68902348

12

生命科学学院

唐老师

010-68902384

13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寇老师

010-68902339

14

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戴老师

010-68902937

5.招生简章内容如有变化以我校研究生院解释为准。


附:“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附:“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数学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附:“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物理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试行)

附:“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说明

附:“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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