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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考研热点:裸官问题

时间:2015-06-15     来源:     作者:      点击量:1369

行政管理热点研报:“裸官”

 

来源:《张国庆公共行政学考研解析》,团结出版社,2013年版

裸体官员,简称裸官,是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

治理裸官现象,显示了政府惩治贪官的决心和智慧,应该说,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但这又仅仅是一种手段,只能说为贪官关上了出逃之门,却没有关闭贪污之口,要从根本上治理官员腐败,还是要解决权力和监督对等的问题。

一、裸官产生原因

之所以出现这种“裸官”、“逃官”现象,总的来说,有六大方面的原因:

一、是由于我们的某些官员信仰上出现了危机;

二、是监管制度不健全,给了贪官们可乘之机;

三、是官员的权力过大,给贪官为所欲为创造了条件;

四、是社会风气不正,导致很多拉贪官下水的“纤夫”存在;

五、是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睁只眼闭只眼,给了贪官们 “可持续”钻空之机;

六、是大量的贪官被发现后,因为种种关系不被处理或轻微处理,致使“进行中”的贪官胆大妄为、前赴后继。

二、如何防范裸官

应该说“裸体做官”是一个预防腐败机制建设领域亟待攻克的“技术难题”。人类政治发展史表明,一个良好的制度安排无疑有助于抑制腐败问题的发生,相反,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却会给腐败的滋生提供条件。

1995中国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1997年1月31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把“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应当报告的事项之一。2006年修改后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也明确,“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应当报告”。

虽然这些措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从实际运作的情况看,效果却不甚理想。因为没有相对独立的负责申报制度的执行机关,各个行政机构自行其是,缺乏统一性。没有严格的执行制度和执行标准,执行起来随意性大,甚至敷衍了事。缺乏可操作性,执行过程缺乏透明度和民主性,往往是填完表格就完事。缺少事后的公开和公正。执行过程缺乏科学含量和严谨度,对申报材料没有必要的统计和审计过程,申报结果与实际情况相比往往水分过大,难以反映实际情况。再加上需要申报的是官员,负责登记备案的也是官员,于是,“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的潜规则就有了大行其道的可能。这就给“裸体做官”制造了便利条件,甚至是为官员转移财产提供了方便。

这些观点说明了问题所在,中国现有的干部选拔制度造成监督和被监督者之间一团和气的局面,法律制度被虚化,这样不管制度如何设置,最终效力会大打折扣。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办法,并不在于“彻查”,也不在于“备案”,而在于充分的透明。可以断言的是,只要真正做到公开和透明,那些“裸体做官”者,也就真的会变成了众目睽睽之下的“裸体”,他们再想用“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从容不迫地为自己外逃做准备,也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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