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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级研究生转组织关系及户口迁移的通知

时间:2015-06-15     来源:育明教学部     作者:于老师      点击量:1075

一、 组织关系

1、党组织关系:

生源

录取学院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

党组织关系

介绍信印章

临床医学院(中日友好医院)

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党委

市、县级以上党委

临床医学院(广安门医院)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党委

临床医学院(西苑医院)

其他学院

北京市教育工委组织处

临床医学院(中日友好医院)

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党委

市级以上党委

临床医学院(广安门医院)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党委

临床医学院(西苑医院)

其他学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

区、县、局级党委

2、团组织关系:直接介绍到北京中医药大学团委,并携带团员证。

二、 户口

除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及北京市户口外,新生自愿迁移户籍,新生入学报到时若不迁移户籍,入学后将视为自动放弃,日后不得办理。

户口迁移证出生地及籍贯必须填写到市或县,且盖有非农业章(已经取消的省份可以不盖此章),户口迁移证的字迹清晰可辨,信息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一致。如果有误,更改后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户口迁移证需复印一份自留备用。

迁往地址:北京中医药大学

门牌号: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519

优秀学员视频展播

状元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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