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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2015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 节选

时间:2015-06-20     来源:育明考研北京分校     作者:王老师      点击量:954

刑事诉讼法学(1996-2004

96刑事诉讼法学专业卷

一、辩护人是否应当承担证明责任?为什么?(10分)

二、甲告诉乙,丙是被丁杀死的。乙向司法机关提供了这一情况。乙的证言应当属于理论上的证据分类中的哪几类证据?(10分)

三、简述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则的具体内容和要求。(10分)

四、何谓侦查实验?进行侦查实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10分)

五、简述辩护人的诉讼地位。(15分)

六、简述假释的程序。(15分)

七、简述依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判的法院的程序。(15分)

八、简述对物证、书证的审查判断。(15分)

97刑事诉讼法学专业卷

一、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一审法庭调查的规定与原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何不同?(10分)

二、简述人同法院对一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判。(10分)

三、简述广义物证、狭义物证与书证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区别。(10分)

四、简述公安机关对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10分)

五、简述应当停止执行死刑的几种情形和相应的处理程序。(10分)

98刑事诉讼法学专业卷

简述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的意义。(10分)

现行刑事诉讼法对逮捕、拘留条件的规定,与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相比较,有何变化?(10分)

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15分)

试述我国审查判断刑事诉讼证据的标准。(15分)

99刑事诉讼法学专业卷

简述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律师在审判前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其意义何在?试述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在审判前阶段的地位、权利和责任。

为什么要对中国原有的刑事审判程序进行改革?试述新的刑事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特点。

00年刑事诉讼法学专业卷

1、  理论简析题(10分)

1990年哈瓦那第8届联合国预防犯罪与罪犯待遇大会通过的《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我国是成员国)第8条规定:遭逮捕、拘留或监禁的所有的人应有充分机会、时间和便利条件,毫不迟延地……接受律师来访和与律师协商。这种协商可在执法人员看得见但听不着的范围内进行。

    问:请从理论上简析上述规定中加着重点的一句话(最后一句话),并结合这句话对我国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的律师会见权进行简要的评析。

2、  论述题(25分)

   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关系看刑事诉讼法的价值。

3、  案例分析题(15分)

被告人xm市质量监督站站长,1997年在m市兴建一座高塔时,承担对该塔的质量监督职责,并签订了质量监督协议书。但是,x在该塔施工过程中,不严格履行职责,致使不合格的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投入使用中,并最终导致该塔跨塌,造成40余人死亡,上百人受伤的重大伤亡事故。事故发生后,m市公安局对案件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给m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m市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此案符合起诉条件,以玩忽职守罪向m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x的刑事责任,并向法院移送了案件的全部卷宗材料。起诉书制作后,m市人民检察院向被告人x送达了起诉书,并告知x可以委托辩护人。x委托律师l担任其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m市人民法院受理m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后,对案件进行了认真审查,除了审查卷宗材料以外,还提审了x。经审查,认为符合开庭审理的条件,于是作出了开庭审理的裁定,并在开庭前两天向被告人、被害人送达了出庭通知书,向鉴定人等其他诉讼参与人送达了传票。法庭审理过程中,x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x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符合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要件,因而做了无罪辩护。法庭经过审理,认为x虽然不构成玩忽职守罪,但却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于是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x有期徒刑5年,案件定期宣判后第8天向被告人x送达了起诉书。被告人x于接到判决后立即要求上诉,并委托其律师向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该案一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程序合法,但是本案后果严重,一审量刑过轻。于是做出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决定。m市人民法院由原审合议庭成员对该案进行了重审,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x有期徒刑9年,法庭宣判时,明确宣布重审后的判决为终审判决,被告人不得上诉。

   问:请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所掌握的诉讼理论,分析此案的处理在诉讼程序上存在哪些问题?

01刑事诉讼法学专业卷

1、  理论分析题

马克思曾经指出:“在刑事诉讼中,法官,原告和辩护人都集中到一个人身上,这种集中是和心理学的全部规律相矛盾的。”

问:请运用所学过的刑事诉讼理论解释这句话。

2、  基础知识题

试述我国刑事诉讼中两种抗诉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3、  论述题

客观真实,法律真实及其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关系。

02刑事诉讼法学专业卷

1、  理论分析:

有学者提出,我国司法改革的目标之一是:“检察官应从‘法官之上的法官’走向‘法官之前的法官’。”请评论这一观点。10

2、基础综合题:论刑事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的关系。15

3、论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25

03刑事诉讼法学专业卷

1,  我国刑事诉讼法在哪些方面体现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

2,  英国法中有一句法谚“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请运用刑事诉讼法学理论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3,  简论我国刑事诉讼中建立证据开示制度的理论根据。

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2条的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请从理论上阐释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材料是如何转化成定案根据的。
5
,论侦查与起诉的关系。

6,简答。

1)论刑法中的不作为及其义务来源

2)论我国刑法中的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及其区别

7,试论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关系

应用法学之刑事诉讼法学

97刑事诉讼法

一、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基本原则的规定增加了哪些新内容?(7分)

二、 刑事诉讼的被告人有哪些诉讼权利?(8分)

98刑事诉讼法

1 根据19963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这些不起诉的决定,该法规定了哪些制约措施?(5分)

2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哪些情况下应当终止诉讼的进程?在哪些情况下,它们应当分别作出哪几种决定?(5分)

3 某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涉嫌抢劫一案,经过认真审理,认定检察官指控被告人有罪的关键证据--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已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但是,被告人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始终保持沉默。请问:人民法院能否对被告人张某定罪判刑?为什么?(5分)

99刑事诉讼法

1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应当裁定撤消原则,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请问:该条所说的情形主要有哪些?法律为什么作此规定?(8分)

2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请问:该条所说的不起诉的实质和法律后果是什么?法律为什么作此规定?(7分)

00刑事诉讼法

一、 试就刑事自诉程序与刑事简易程序作一简要比较。(7分)

二、 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请问:该条文的规定对我国审判方式的改革产生了哪些影响?有何意义?(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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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

一、    我国刑法第39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请结合这一规定,回答下列问题:8

1     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一般分配原则是什么?

2     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中,被告人应否承担证明责任?如果应当承担,被告人与公诉人是如何分担证明责任的?

二、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消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  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  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  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请结合这一条文,回答下列问题7

1、你对第一审法院违反法律程序的法律后果是如何理解的?

2、本条的规定对于维护程序法的尊严有何意义?

02刑事诉讼法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第1,第2和第5款(附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问:何谓公正审判及此法条的立法原意。

2,什么是当事人?形式诉讼中的当事人包括哪些?检察机关是不是当事人?为什么?

3 简析“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

03刑事诉讼法

一、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7条,“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

请分析我国陪审制度的特点;(15)

二、试述逮捕证据要求和定罪的证明之间的区别;(15)

04刑事诉讼法

12,(理论分析题)为什么说刑事诉讼法是宪法的适用法 (10)

13,(法条分析题)试根据刑事诉讼法156157条的规定(第一百五十六条: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第一百五十七条: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谈谈对我国证人作证制度的看法(10

14,(基础知识题)简述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不起诉案件应履行的法律手续(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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