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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2015年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5-06-20     来源:育明咨询部     作者:霹雳虎      点击量:1340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2015年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我院2015年继续招收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55200。

2015年我校新闻学院拟招收全日制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30人(均在校本部就读),其中拟接收全日制推荐免试生约5人左右。

一、专业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成立于1955年,后于1958年将北京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含原燕京大学新闻系)并入,1988年在新闻系基础上组建新闻学院。成立至今,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系)始终是我国新闻传播教育的重镇。在教育部迄今举行的三次全国一级学科教育水平评估中,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传播学科综合实力蝉联全国第一。目前,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是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所在单位,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建设单位,拥有新闻学和传播学两个国家重点学科和国家一级学科授予权。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是国内最早开展新闻传播研究生教育的机构之一,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设立硕士点,1984年设立博士点。2011年,增设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主要为媒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区别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主要反映在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和学位获得方式等方面。培养方针上,在学习适当专业理论、方法和历史知识的前提下,更为注重各方面传播实践的训练和文化创意,由校内教师和业界专家组建复合型导师团队;具体课程与教学方面,推出应用型主干课程体系和新闻实务、广播电视与视觉传播实务、广告与传媒经济实务、公共传播实务等课程,采取互动教学、案例教学、体验与设计教学等方法。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学生的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按照推免生优先的原则,根据推免生复试成绩或统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复试加权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学生的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按照第一学年学习成绩和学术成果,由高到低重新评定,具体评定标准入学后公布。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pgs.ruc.edu.cn)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三、招生方式

(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参加推免生复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日制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1年及以前入学,且2015年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方可报考;

(7)对于党校学历的考生,只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8)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的考生,其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9)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10)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生的报考条件详见《2015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五、报名程序、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公众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现场确认日期:2014年11月10日-14日

以上程序逾期一律不再补办,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pgs.ruc.edu.cn)的《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简章》。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伪造证件,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14年12月1日前将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相应招生院系,方可准考。

准考证发放:2014年12月25日-2015年1月5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写字。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六、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

3.初试时间:2015年1月,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4.初试地点

在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的考生的初试地点为中国人民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均在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初试。

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

5.初试科目: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科目二:英语二(满分100分)

科目三: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满分150分,含新闻采写、编辑、评论、广告、公关、传媒经济和广播电视实务)

科目四: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满分150分,含中外新闻史、新闻理论、传播理论和传媒经济理论)

6.初试成绩查询: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5年3月中下旬登陆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du.cn)查询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陆新闻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2.复试时间:2015年3月中下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4.复试基本要求的制定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对报考专业学位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上述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

(2)外语笔试(50分)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4)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0分)

(5)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要加试。复试时,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6.复试时须提交材料

考生须携带《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及以下材料前来复试:

(1)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红章);

②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2)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红章);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报考非全日制学习的考生复试时还应提交工作简历证明(须包含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年限证明,如工作证等)。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7.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七、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根据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依情况同我校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学费标准为:35000元/学年(学费暂定,最终执行标准以北京市教委等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5年6月。

八、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户口关系迁至北京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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