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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有关事项说明

时间:2015-07-03     来源:育明教学部     作者:于老师      点击量:789

1.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两大类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华东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有:学术型的9个学科门类的138个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的12个专业学位类别的37个专业领域(即专业代码(6位数)的第3位数为5)。均属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学历教育。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学术型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考生报考时应注意两大类别的选择。

2.我校2011年新招生专业(领域):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学术型,招生单位:社会科学部),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金融与统计学院),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金融与统计学院),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社会发展学院),学前教育(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学前教育学系),特殊教育(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特殊教育学系),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美术学系、艺术研究所),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音乐学系),艺术设计(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设计学院),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传播学院),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商学院),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商学院)。

我校2011年新招生单位:社会发展学院(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民俗学,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言语听觉康复科学系(言语与听觉科学),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光学),艺术研究所(美术学、美术(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3.我校2011年招收的学术型研究生不需交付培养费,我校2011年招收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需交付培养费。

4.我校招生简章的编制工作,需待国家教育部的全国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招生简章的文件、以及上海市的有关工作规定的一并下达,我校招生简章的内容有:培养目标、招生专业、计划说明、学制、培养方式、报考条件、报名日期、报名地点、报名手续、考试安排、录取办法、学费说明、学业学位、毕业就业和其他事项。请报考我校的考生报名前务必阅知我校的招生简章。

5.我校2011年招生计划数未定,实际录取人数需综合教育部下达有关规定及招生计划、学校发展及办学条件、国家需求及就业状况、考后生源情况等再行确定。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所专业的“招生人数”栏内数字供参考,学校对最后录取数可以作调整。院系所、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生数约占“招生人数”的60%。

6.我校实行在招生单位(院系所等)内按专业统一招生。

我校数学系、计算科学与技术系实行按学科统一招生,即按学科(不按专业)确定复试和录取名单的排序。

我校光学专业按专业(不按招生单位)统一招生、即不按物理学系和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列招生,考生填报志愿可以是物理学系或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校确定复试和录取名单的排序按专业统一进行。

7.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部分学科可自主设置招生专业,相关专业的备注栏有说明。

8.考试科目中凡有选考的(即“…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注意选择。

9.报考我校音乐学系(音乐学、音乐(艺术硕士))、美术学系(美术学、美术(艺术硕士))、设计学院(设计艺术学、艺术设计(艺术硕士)、工业设计工程(工程硕士))、艺术研究所(美术(艺术硕士))的考生,初试科目有实践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上海考点,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确认日期内必须来上海考点现场确认,并必须来上海考试。

艺术研究所(美术学(学术型))的初试科目是理论考试、无实践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时可自行选择考点,考点即为考试点。

10.我校对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即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条件的设置为:①高职高专(大学专科)(不得跨专业)毕业满2年(至2011年9月),②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其他应试语种四级),如应试语种为二外的也需提供应试语种四级证书,③高职高专(大学专科)毕业后有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本阶段、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过与报考专业相关(亦不得跨专业)的8门本科专业必修课程的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单)、须是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上述条件①②③为报名时必备。

对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按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条件(即上述①②③项、属成人教育高中起点本科的可免去①项)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对国家承认学历的参加本科自学考试和本科网络教育未毕业的人员(即在2010年11月现场确认时未能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者),我校按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条件(即上述①②③项)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上述第10款内容的报考条件的设置,不含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人员。

凡符合我校同等学力人员(以上第10款所表述的人员)的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来上海报考,即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上海考点,在规定日期内来上海考点现场确认(备齐上述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时,必须先来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审核,考试也必须来上海参加。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请提前电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考生(即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不属于同等学力人员考生,即不需浏览、也不需对照上述有关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条件和办法。

11.我校在理科类部分基础学科试行硕博连读;在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哲学、社会等学科与法国高师联合选拔和培养博士研究生。

12.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工作有关信息: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初试范围、复试内容、报名办法、成绩查询、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录取事项,往年报名录取情况、招生院系所联系电话、考生常见问题解答等,务请考生在招生工作相应的日期内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如有变更,以最新刊载为准。

13.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最新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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