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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物理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执行办法

时间:2015-06-06     来源:育明教育考博分校     作者:祎丹老师      点击量:1321

一、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院长
  成员: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全体成员

二、 复试资格分数线

 注:每门科目及总分均要通过相应分数线方可进入复试。

三、 复试流程
 1. 复试报到及报考资格审查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学院网站通知)
 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二〇一五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其中“考生单位对考生的意见”一栏的必须按照表中要求填写并加盖考生单位公章;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
 4)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生)/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生);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政审调查表》,须由考生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1至6均须A4纸大小,按照1至6的顺序从上到下装订成册(左侧订两个订书钉)。
 7)复试前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表,检查内容须符合招生简章要求;
 8)硕士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证明材料。

2. 复试方式
 1)形式: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学院网站通知)
 2)复试成绩组成:


 注:复试单科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

四、 监督考核机制
  我院招生强调公开、公平和公正的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的严肃性,同时体现优胜劣汰和宁缺勿滥的原则。学院的研究生招生严格按照集体决策的原则执行,统一 考核(考核小组由5人及以上的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考核教师须填写考核承诺书,整个考核过程须做记录。考生成绩及拟录取结果会在网站公 示。

五、 其他说明
 1. 申报材料审核不通过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2. 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按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3. 未尽事宜,请遵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招生有关规定;
 4. 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畅通,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联系。


育明教育老师分析:考生可以先根据2015年的数据进行准备。

 

本套资料由育明教育考博分校独家整理,咨询QQ:75615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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