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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201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安排

时间:2015-06-06     来源:育明教育考博分校     作者:祎丹老师      点击量:1364
一、复试资格线
根据我院生源和招生规模,2015年法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复试资格线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60
70
70
二、复试工作组织领导
复试考核 组长:龙卫球
副组长:肖建华
成员: 刘保玉 付翠英 任自力 孙国瑞 孙新强
高全喜 赵明 黄锡生
             秘书:  张渊
复试监督 组长:王琪全 成员:宋晓东 
三、复试程序及内容
1.考生按照复试当天公布的分组名单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依序参加面试。复试采用口试方式进行。
2.复试内容包括:A专业英语口语和阅读;B专业知识和逻辑思维能力;C学术科研水平(论文发表情况)与创新潜质(学术规划等);D综合素质(毕业院校、获奖等情况)以及政治思想(诚实守法等)。上述四方面的考察,分别占25%,总计100分。
3.复试时间每人15-20分钟。
4.复试老师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给出成绩,各面试老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值为考生面试成绩。
5.复试组组长主持、审核、评议面试成绩,无异议后,面试老师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成绩单提交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四、计分及录取
1.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300+100=400分)。复试合格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得分低于60分)。
(2)体检审核未通过。
(3)政审不合格。
(4)未按时提交人事档案或毕业证书等须提供的材料。
(5) 提供虚假信息。
四、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携带初试准考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或学位证书(应届生)、身份证原件,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其中“考生单位对考生的意见”一栏必须按照表中要求填写并加盖考生单位公章。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
4.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生)/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生)。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政审调查表》,须由考生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材料1至6均须A4纸大小,按照1至6的顺序从上到下装订成册(左侧订两个订书钉)。
7.复试前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表(需附验血化验单)。
8.校研招办将通过学信网检验考生的学籍和学历学位信息,对有疑问的考生要求提交相应的认证报告。
五、复试时间与地点
(1)时间: 2015年4月10日(周五)13:00到达如心楼101进行资格审查
14:00开始面试
(2)地点:如心楼二层
   具体分组安排请复试当天查看公示栏。

(3)考生候考地点:如心楼101


育明教育老师分析:考生可以先根据2015年的数据进行准备。

 

本套资料由育明教育考博分校独家整理,咨询QQ:75615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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