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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1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与自主治理理论(北大行管考研真题预测)

时间:2020-03-19     来源:《公共管理学:考点热点·真题解析》     作者:徐老师      点击量:1103

专题1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与自主治理理论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1933-2012),是美国著名政治学家、政治经济学家、行政学家和政策分析学家,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公共选择学派的创始人之一;研究领域包括制度分析理论、集体行动理论、可持续发展、公共资源等。

奥斯特罗姆一生学术著作颇丰,包括20余部著作和200多篇的学术论文,其中重要的有:1973年《社群组织与警察服务的提供》;1988年《美国的地方政府》;1990年《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1994年《规则、游戏和公共资源》;2005年《亚洲的过度灌溉:应对挑战》;2007年《作为一个公共资源的必备知识:从理论到实践》等。

一、公共治理的反思

奥斯特罗姆总结了公共事物治理的三种有影响力的模型:公地悲剧、囚犯困境博弈、集体行动的逻辑。

1.公地悲剧模型

加特勒.哈丁提出:任何时候,只要许多人共同使用一种稀缺资源,便会发生环境的退化。属于所有人的财产就是不属于任何人的财产。所有人都可以得到的财富将得不到任何人珍惜。

2.囚犯困境博弈

    囚徒困境博弈存在一个严格的占优策略均衡,这使得博弈中尽管存在使双方状况变好的选择,但由于博弈是严格占优的,因此更好的选择无法实现。 

3.集体行动的逻辑

群体理论认为,具有共同利益的个人会自愿地为促进他们的共同利益而行动。

曼瑟尔·奥尔森认为,除非一个群体中人数相当少,或者除非存在着强制或其他某种特别手段,促使个人为他们的共同利益行动,否则理性的、寻求自身利益的个人将不会为实现他们共同的或群体的利益而采取行动。

这三个模型指向同一结论:个人的理性行动导致集体的非理性结果。从公地悲剧、囚徒困境和集体行动困境中引出的政策含义,或以利维坦为唯一方案(实行集中控制),或以彻底私有化为唯一方案(实行私有财产权制度),即通过外部强权的监督与控制和彻底私有化(市场手段)。前者想要成功解决困境需满足以下假设:信息准确、监督能力强、制裁可靠有效、行政费用为零(现实中几乎不存在这种假定的情况);后者需假定(以牧场为例):作为供给牲畜饲料的草场,总是完全同质的(现实中几乎不存在这样的假定情况,且对公共池塘资源等实行私有产权时很难界定)。美国学者奥斯特罗姆在大量实证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开发了自主治理理论,从而在企业理论和国家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集体行动的理论。为我国治道变革中面临的公共资源可持续利用、基层民主建设和非营利组织发展等问题提供一些借鉴和支持。

二、自主治理理论的核心内容

传统的集体行动理论只是在一定假定基础上的特殊模型,而非一般理论。当特定环境接近于模型的原有假设时,这些模型可以成功地预测人们所采取的策略及其结果,但是,当现实环境超出了假设范围,它们就无法预测结果了。传统模型的前提假设主要有两个:一是个体之间沟通困难或者无沟通;二是个人没有改变规则的能力。这种模型适用于个人彼此间独立行动、缺乏沟通并且个人改变现有结构需要高成本的一些大规模的公共事物治理,对于彼此十分了解、经常沟通并且建立了信任和依赖感的小规模的公共事物治理并不适用。自主组织理论的中心内容是研究一群相互依赖的委托人怎样才能把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治理。

(一)影响理性个人策略选择的内部变量。

奥斯特罗姆在研究这个问题的时候,同样采取了理性人假设。但是,她探讨的理性人并非像传统集体行动理论者所认为的完全理性,她认为理性人行为策略受到四个内部变量的影响,这四个变量分别是预期收益、预期成本、内在规范和贴现率。人们选择的策略会共同与外部世界产生结果,并影响未来对行动收益和成本的预期。个人所具有的内在规范的类型受到处于特定环境中其他人的共有规范的影响。如果这一规范成为与他人共享的规范,那么采取被其他人认为是错误的行为所要受到的社会非议,从而会对他形成制约。贴现率受个人所处的自然和经济保障程度的影响,对未来收益的较低预期导致较高的未来收益贴现率,如果其他人给予未来较高的贴现率,那么他也会这么做,贴现率亦与地方社区人们在比较未来与当前的相对重要性时所共有的一般规范的影响。奥斯特罗姆的理性人策略乃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策略。收益、成本、共有规范、机会都是影响个人决策选择的总和变量,但在现实中,这些内部的、内生的、主观的总和变量很难有准确的汇总方法。因此,判断理性个人的策略选择应把重点放在影响总和变量的可以观察的环境变量及其环境变量组合上。

(二)自主治理的三个难题:制度供给、可信承诺和相互监督。任何面临集体行动困境的一群人都需要解决三个难题。

第一个难题是制度供给难题,即由谁来设计自主组织的制度,或者说什么人有足够的动力和动机建立组织。自主组织理论是怎样解决制度供给难题的呢?奥斯特罗姆认为,在公共池塘资源系统中,只要人们经常不断沟通、相互交往,那么他们就有可能知道谁是值得信任的,他们的行为将会对其他人产生什么影响。当人们在这样的环境中居住了相当长的时间,有了共同的行为准则和互惠的处事模式,他们就拥有了为解决公共池塘资源使用困境而建立制度安排的社会资本。通过建立信任和社群观念,在拥有了这些社会资本的基础上来解决新制度供给的问题。当然,一个新制度的形成并不会一蹴而就,而且制度本身也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因此,制度起源和制度变革交织在一起,两者共同组成了统一的制度变迁。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的制度供给是一个渐进、连续和自主转化的过程。

第二个难题是可信承诺问题。在制度供给得到圆满的解决后,如何规避公共池塘资源使用者搭便车、逃避责任和各种机会主义诱惑呢?这就涉及到可信承诺的问题。 “你遵守,我就遵守”真的能够实现吗?奥斯特罗姆摈弃了经常用到的外部强制作为解决承诺问题的方法,让公共池塘资源使用者通过自我激励去监督人们的活动、实施制裁以保持对规则的遵守。为此,奥斯特罗姆列出了五项准则使得可信承诺得以真正有效地实现,这五项准则是:规定有权使用公共池塘资源的一组占用者;考虑公共池塘资源的特殊性质和公共池塘资源占用者所在社区的特殊性质;全部规则或至少部分规则由当地的占用者设计;规则的执行情况由对当地占用者负责的人进行监督;采用分级惩罚对违规者进行制裁。

第三个难题是相互监督的难题。没有监督,就不可能有可信承诺;没有可信承诺,就没有提出新制度、新规则的动机。监督至关重要,但第三方的监督并非就是唯一途径。奥斯特罗姆认为,只要人们对遵守规则做出了权变的策略承诺,就会产生监督他人的动机,以使自己确信大多数人都是遵守规则的。自主治理的成功案例表明,许多自治组织设计的治理规则既增强了组织成员进行相互监督的积极性,又降低了监督成本。而且,监督一组规则实施情况的成本和收益,并不独立于所采用的这组特定的规则本身。监督成了人们实施规则、进行自主治理的副产品,因此,不必付出太多其他额外成本。所有这些,使自主组织内部的相互监督得到增强,而相互监督的增强又提高了人们对规则承诺的可信度,两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三、自主治理的若干原则

奥斯特罗姆在分析世界各地成功案例的基础上 ,提出了成功治理公共池塘资源的若干原则:1.清晰界定边界,规则应明确规定谁拥有什么权利。2.应当建立适当的冲突解决机制。3.个体按照收益比率分担相应的维护资源的责任。4.监督和制裁应该是由资源占用者本人或者是对占用者负责任的人来进行的。这一原则不仅对“监督应该由公正的第三方来执行”这个传统的观念提出了挑战,而且也引出了为何个体愿意承担监督和制裁成本等一系列问题。通常,这种监督和制裁成本是私人负担的,好处却是整个集团共同分享,自利的个体可能在是否采取监督和制裁这个问题上犹豫不决,除非成本很低或者能够直接从制裁中得到好处。奥斯特罗姆提出了通过对实施惩罚者提供外在的奖励来降低监督和制裁的成本这个想法。但是,她后来认为并不是所有的进行监督和惩罚的个体都是为了外在的奖励,内在的互惠动机同样扮演着重要的作用。5.制裁应是累进制的、分级的,对首次违反者处以较轻的惩罚,对再次违反者惩罚则相对较重。6.决策过程的民主化使治理更容易成功。例如,当大多数用户可以参与对规则修改时,更容易治理公共资源。7.对组织最低限度的认可,用户自我组织的权利应该得到外界权力机关的明确承认。在《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以及随后的一些出版物中,奥斯特罗姆证明和讨论了为什么这些原则有助于实现合意的结果。虽然这些设计原则,并没有为复杂的政策问题提供一个简单的解决之道,但是,在采取了这些原则的情况下,“集体行动和监督问题往往会更容易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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